路線比較
英國 HPI、荷蘭 Zoekjaar 與日本 J-Find,讓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先到當地求職或準備創業,無須在申請前取得工作 offer。各國的院校、學位、畢業年限及工作權利不同。
| 路線 | 期限 | 資格 |
|---|---|---|
| 英國 HPI | 兩年;博士三年 | 申請前五年內取得合資格海外大學學位;按學位頒發年月查英國官方院校名單。學位須經 Ecctis 評估,另須符合英語、資金等要求。英國大學學位不適用。 |
| 荷蘭 Zoekjaar | 一年 | 海外學歷路線通常要求申請前三年內完成指定院校的碩士、博士或 post-master’s 課程。畢業時須在 THE、QS、ShanghaiRanking 至少兩家指定總榜或相關學科榜前200;另須符合語言及學歷評估要求。荷蘭本地畢業生另有資格條件。 |
| 日本 J-Find | 合計最長兩年 | 年滿18歲,五年內取得指定大學的學士、碩士或博士等合資格學位;院校以官方清單為準。另須提供約20萬日圓存款及活動計劃等文件。 |
英國 HPI 設年度申請上限,申請年度為11月1日至次年10月31日;受理狀況以官方申請系統為準。荷蘭官方名稱為 Zoekjaar/Orientation Year,並非兩年求職簽證。
工作與居留
英國 HPI
求職與工作
不用先取得工作 offer 或雇主擔保。可求職、從事大部分工作及自僱;不可從事職業運動員工作。
後續居留
不能續期;符合條件可轉其他簽證。HPI 本身不是永居路線,期間不計入該工作路線的永居年限。通常只能獲批一次;曾獲 Graduate visa 者不能申請。
荷蘭 Zoekjaar
求職與工作
可自由受僱、實習、自僱及接案;雇主不用另辦 TWV 工作許可。不需要先拿到工作 offer。
後續居留
求職年不能續期。找到合適工作或創業機會後,須按相應條件申請高技術移民、創業或自僱等居留。
日本 J-Find
求職與工作
可赴日求職或準備創業,並在指定活動範圍內從事有報酬活動。工作安排應按獲批活動及在留條件確認。
後續居留
通常先批六個月或一年,符合條件可在到期前申請延長,合計不超過兩年。長期受僱或創業須按實際活動安排適合的在留資格。
求職居留提供尋找機會的時間,錄用、工資和後續工作居留仍取決於個人背景、雇主及當地規定。
申請材料
首次諮詢
提供院校及所在地、學位、專業、畢業年月、國籍、目前居留身分、語言程度和目標職業。如尚未畢業,先說明預計學位頒發時間。
不需在首次諮詢時提供護照完整影本、銀行帳單或帳戶密碼。
正式申請
按目的地整理身分及學位文件、必要的學歷評估、語言證明、資金文件,以及活動計劃或履歷。文件翻譯、認證和遞交方式按官方要求確認。
英國核對學位頒發年月所屬名單;荷蘭核對畢業時排名及學位類別;日本核對官方指定院校。
服務與費用
海外督導提供免費初步資料梳理:核對公開院校名單、學位類別與畢業年限,整理可研究的路線。正式文件支援、翻譯及求職輔導按委託範圍另行報價,開始前列明交付內容與費用。
| 項目 | 安排 |
|---|---|
| 首次資料梳理 | 免費;以提供的院校、學位、畢業時間及目的地資料核對公開要求。 |
| 文件與求職支援 | 依文件數量、翻譯、履歷修改或面試輔導範圍書面報價。 |
| 官方及第三方費用 | 簽證、居留、學歷評估、語言考試、醫療附加費或保險、翻譯認證等另計,按官方或供應商最新費用。 |
| 生活預算 | 另備交通、住宿押金、日常生活及求職期間預算;簽證最低資金門檻不等於足夠生活一年。 |
具體移民法律建議及受規管申請由相應合資格人士處理;OTC 提供官方資料核對、教育與文件協調及求職準備。
流程
- 資格核對:按院校、學位及畢業年月確認適用路線。
- 時間與預算:安排學位取得、評估、語言、出發及求職準備。
- 材料準備:整理清單、翻譯及必要評估,按正式程序遞交。
- 求職與後續居留:準備履歷、求職信與面試,及早確認到期前的工作或創業居留安排。
在讀學生可提前規劃,但未取得學位時不能僅憑預計畢業認定已符合資格。已有本科學位者可另查本科是否適用;荷蘭海外學歷路線不能直接套用海外本科。
諮詢
提供「院校+學位+畢業年月+目標國家」,海外督導先協助整理方向。已在讀研者可一併說明預計畢業時間。
office@overseasuk.com · WhatsApp +44 7947 991572
官方資料
資料核對:2026年10月5日。申請時再次核對最新名單與規定;不承諾簽證、錄用或長期居留結果。